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2012-08-29 07:42:44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第四十二节 建设创新型区域
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关中—天水、成渝等重点经济区加快构建创新型区域,支持西安、成都、绵阳等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建立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区域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让。发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基地建设,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营造区域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环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完善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市场体系。
第四十三节 推进人才开发
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抓好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人才各项工作,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人才开发工程,着力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少数民族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技能专门人才队伍。扩大干部交流规模,提高干部交流层次,继续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和挂职、任职锻炼工作。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基层干部培训。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国外智力。积极发挥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在西部开发中的智力支撑作用。
专栏23:重点人才开发工程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拔240名左右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研修,选派部分特别优秀的访问学者到国(境)外学习研修。
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每年从中央和国家机关、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金融机构和东部地区选派14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到西部地区进行为期1年的服务锻炼。
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工程:扩大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覆盖范围,建设三期项目。采取远程培训、面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为西部地区重点地州市培养当地经济建设急需的高层次管理类人才。每年培训2万人。
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13个城市为西部地区培训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急需的管理类人才和业务骨干1.6万人。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引导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每年重点扶持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十四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企业孵化基地建设,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发展中介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四十五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各项医保制度的平衡和衔接。全面加强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保障机制,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加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福利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公益性捐款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切实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应。加快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周转房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农房设计、农房抗震、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节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疾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增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全科医生培养,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专栏24:基本公共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筹资和保障能力,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农村应急救治等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
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化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通过转岗和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全科医生。
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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