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钢铁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09-07 07:52:4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主要政策措施
1、抓好重大项目,推动产业升级。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做好项目规划,使项目建设方案体现布局优化、设备先进、产品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和循环使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目标。将重大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服务和调度,优先解决土地指标、环境容量、资源、审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抓好和建设年产1000万吨九江新型钢铁基地项目,力争2015年前项目基本建成,形成增量600万吨。
2、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以国家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方向为指导,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争取国家包括节能灯专项资金,以多种形式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对研发和采用节能低碳技术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5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炉。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严格监管,确保落后装备就地淘汰,严禁擅自扩容改造、异地转移或挪作他用,按时按量完成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参照中央财政奖励办法,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内资金中,加大对钢铁落后产能淘汰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引导应淘汰落后产能的钢铁企业转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炼钢产能600万吨。
3、推进联合重组,做强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平等自愿、政府引导、先省内后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原则,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支持和推进重点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形成规模处于国内前10位的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集团。在重组的基础上,采取世界领先的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在九江沿江打造以节能为重点的千万吨级新型钢铁基地和全国最大的船板生产基地,力争沿江钢铁产能占全省产能的比重达到40%以上,使产业布局得到明显优化。支持和引导省内短流程炼钢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力争形成1-2家百万吨级以上短流程炼钢企业集团。
4、强化企业管理。鼓励企业加大对管理创新的投入,广泛依靠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力量,探索适合我省钢铁工业发展的企业管理方法和理论,推广取得的成功经验,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发挥企业的主导型和能动性,强化创新成果的示范作用。
5、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勘探研发投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和技术合作,独资或合资办矿。加大国内找矿和勘探力度,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后备资源。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优势资源向龙头企业集中,推进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依靠科技进步,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难采选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6、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规划实施。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推动企业上市、再融资等办法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解决融资问题,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建议省财政资金对规划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期利息给予适当补助。
7、优化市场环境、实现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省内钢铁产品在省内的使用和延伸加工。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与相关领域用钢企业开展合作,实现钢铁行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倡导省内钢铁用户、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建筑优先选用省内优质产品,促进本省产品销售。规范市场秩序,遏制争资源、压价格、扰市场的恶性竞争行为,优化市场环境。
六、“十二五” 发展的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江西冶金(钢铁)行业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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