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10-12 07:44:30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实施安排
根据“十二五”时期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按照“基础优先、急用优先、全局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基本建立全省电子政务规范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保障有力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网络支撑平台完善工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集约应用服务建设工程”、“政务效能提升工程”建设,有序开展“部门重点业务配套工程”、“基层应用强化工程”建设。
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全面开展“部门重点业务配套工程”、“基层应用强化工程”建设,推动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围绕重点工程和领域,开展工程建设,深化应用服务。启动“应用服务引导工程”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跨部门综合协同应用体系。
第三阶段(2015年):全面完成本规划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全面实现规划提出的基本目标,全面建立我省电子政务统筹协调、管理规范、运转有序、服务良好、保障有力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完善推进机制,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切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各地要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制,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内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建章立制,带头示范,督促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二)完善制度,创新管理。
加强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信息资源、综合业务协同、电子监察数据采集等基础性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省电子政务管理制度主体框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完善有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平台与网络运维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上办事与协同业务、电子监察与考核管理、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创新,开展电子政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有效做法。
(三)规范管理,保障投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申报、审查审批、招标采购、监理、开发、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等各环节工作,既要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又要避免重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服务场地、工作人员行政编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规定。倡导和推动电子政务项目集约化运维管理,鼓励非涉密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工作中的经常性、一般性技术服务适度外包,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轻财政负担。
(四)重视人才,加强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造条件切实改善人才的工作环境、个人待遇和生活质量,敢于重用,充分调动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结合实际需要建立教育培训知识、教材、课件体系和网上在线学习环境,推行应用技能测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行业培训教育机构承担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将电子政务培训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的主干课程,做好操作演练和技能测试工作。各级人事组织部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研究运用好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技能测试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实施绩效评价考核。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推行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建立评价标准,制定量化指标,采取公众评议、第三方评估、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构建完善有效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使评估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常规化、制度化。鼓励将电子政务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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