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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2012-10-23 07:48:09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安徽省以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为目标,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为指导美好乡村建设,构筑分区、分类、分步骤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重大问题展望至2030年。

一、背景和意义

(一)现实基础。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农业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经过多年的努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潜力和优势正逐步显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收入构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农村改革由单项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传统农业正向现代农业加速演进,为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2011年,安徽省户籍人口6675.9万人,常住人口5968万人,城镇化率44.8%;乡村常住人口329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5.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2元。全省共有行政村15539个,比2000年减少14206个;自然村228763个,比2000年减少63407个。全省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14万平方公里,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72%。

安徽省村庄空间布局、乡村人口、经济状况分布不均衡。皖北地区村庄规模较大,分布密度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皖中、沿江地区村庄规模中等,分布密度较高,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皖西地区村庄规模较小,分布密度中等,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皖南地区村庄规模较小,分布密度低,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安徽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乡村人口逐年减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断增强,但乡村发展分区差异明显,还存在村庄体系不够稳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同时,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引,风貌特色彰显不足。

(二)重大意义。

建设美好乡村,是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美好安徽的基础性工作,是打造“三个强省”的具体行动。通过美好乡村建设,有利于推进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构建安徽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途径;有利于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传承优秀民俗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拓展安徽文化展示和传承的新空间;有利于保护乡村山水生态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构建绿色乡村体系,打造生态强省的新亮点。

二、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理为突破口,同步推进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生态宜居村庄美是指: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中心村道路、电力、供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兴业富民生活美是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产业水平大幅提升,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文明和谐乡风美是指: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2.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3.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4.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把农村生态建设作为生态强省建设的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加强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的农村生态屏障的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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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现阶段应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中心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6.坚持以县为主,合力推进。县级党委、政府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承担主要职责,以县为单位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省市两级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督察,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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