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10-24 07:41:2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地要转变观念,将教育信息化统一到广东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高度和轨道上来。加强政府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育信息化领导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学校要按要求明确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岗位。
各地要按照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制定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有序、协调推进教育信息化。
(二)加大投入,加强保障
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预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信息化纳入学校基本建设预算。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标准,统筹安排经费,建立预算制度和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合理分配在硬件、软件、资源、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等各环节的资金使用比例,不断促进硬件建设和应用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资金补贴。
鼓励多方投入,明确各级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和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信息化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合理运用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三)分类指导,加强联动
建立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制度。成立广东省教育信息化智库,成立各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项目专家咨询和论证机制,提高教育信息化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发展战略和应用示范研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项目与成果推广,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抓好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辐射,总结和探索不同类型地区和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的经验和途径,充分发挥先进地区和学校带动、互助作用,实现区域间教育联动,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建立教育信息化规划实施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适时交流、调整和指导。
(四)完善制度,加强督导
加快教育信息化的制度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制定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相关教育机构在网络接入等方面的资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将教育信息化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内容,逐级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绩效的专项督导评估,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
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制度、规范和政策。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技术骨干的信息化培训制度,将教育技术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与考核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和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规范,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加强网络有害行为防范能力和不良信息监管力度,防止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对校园文化的侵害。协调制定扶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培育教育信息化产业体系,形成良性竞争的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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