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品交易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11-02 07:41:2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项目带动机制。建立项目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引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市场加快交易铺位的招租、招购,加大市场的宣传推广,促进交易商尽快入驻,迅速扩大市场的知名度,迅速扩大辐射范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投资的商品交易市场重组改造,吸引省外、台港澳、国外资本来闽投资大型市场建设,开办特色分市场。鼓励通过资产重组、划拨等多种方式,整合、提升现有市场,做强做大市场。
(二)优化市场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加强对培育大市场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大市场作为发展流通产业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地的“十二五”工作目标,制订相应促进政策,建立跟踪服务督查以及相应的考评制度,为市场迅速壮大营造宽松、规范的发展环境。要建立重点市场和项目名单,符合省重点项目标准的要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各级经贸、工商、发改、质监、税务、住建、国土、财政、金融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切实有效履行各自的服务职责,共同推动市场的繁荣。各级统计部门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营情况的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发布统计分析资料,以指导市场主体正确判断形势,作出科学决策。省、市、县各级经贸部门对大型市场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建立跟踪服务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三)保障市场合理用地。县级以上城市都应将商品交易市场规划作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内容,确定发展建设需求,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制定商业网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需求。对列入商业网点规划的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用地,特别是大型批发市场用地,应予以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后不得改变用途。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商品交易市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各级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商品交易市场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符合条件的大型批发市场用地可享受物流用地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商品交易市场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商品交易市场。
(四)加大公共财税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大市场项目的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商品市场建设,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商品市场建设改造扶持资金,用于奖励大市场的设施建设、改造,扶持大市场完善交易结算、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展览展示、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设施、市场加工与服务、安全监控、环保节能设施,以及市场规划设计、推介招商、管理提升等项目。各级相关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大市场的项目,纳入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前期费用等资金扶持范围。对向进场交易商提供融资担保的,予以担保风险补助。减轻税收负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积极争取解决流通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地方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菜市场建设。
(五)创新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营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发展应收帐款、仓单、保单质押和供应链融资等新兴融资方式。将重点市场建设项目列入银企会商、银企对接内容,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商品市场重点项目,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完善贷款担保体系,积极探索进场交易商联合担保模式。允许经营规范、经济效益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支持商业银行与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基础上推广银行卡,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方便刷卡消费。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