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2013-03-19 15:12:37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加强对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新药创制,以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为目标,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新品种研发,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健全推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措施,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发展质量。利用成渝经济区政策优势,加大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力度,构建新型四川大医药流通体系,支持生物制药持续发展。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夯实保障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
(二)完善药品安全的配套政策。加快地方法规制定进程,建立保障药品安全的配套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评审认证行为。提高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提升企业规模化水平。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加大对新药创制和上市药品质量提高的科研投入,提高制药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扶持中药、民族药发展,促进中(藏)药的发掘整理和继承创新,扩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规模,保护中(藏)药自主知识产权。
(三)健全药品安全的保障机制。明确人才建设目标,制定队伍保障计划,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标准规范、检验机构、审评认证和安全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建立药品安全监管政策,健全农村牧区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完善药品安全政府保障机制,提高监管经费投入水平,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重大项目与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促进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建立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对执行情况的监测、督导,做好与国家规划的协调、衔接,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确保规划目标较好实现。
(四)落实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警示,严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及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五)完善药品安全的执业制度。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条件,推进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壮大。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从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在营业时间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将药品安全与各项民生保障工程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做到有项目、有资金,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2015年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