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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大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1-2015年)

 2013-04-10 11:37:4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九)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装备产品、环保装备产品、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十二五”期间,围绕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重点发展节能关键技术与装备、污染物治理技术与装备、节能环保材料、资源循环利用、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打造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基地。

1.发展目标。

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销售产值达到1400亿元,实现增加值360亿元,对经济发展贡献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规模持续壮大,在节能和环保两个领域分别形成8-10家年产值超亿元企业;在低碳、节能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节能环保服务业初具规模,合同能源管理被广泛应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市场化;产业集聚程度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节能装备制造业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具备较强的国际及区域产业合作和竞争能力的产业集群。

2.发展重点。

(1)节能关键技术与装备。大力开展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节能装备产品的制造和应用,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变频调速控制设备、无功补偿装备、高(低)压智能节电装备等产品,支持发展余热干燥设备、余热蒸馏设备和余热发电锅炉设计、制造和应用。加强技术引进和研发,大力发展节能机电设备及配套产品。以半导体照明(LED)为重点,支持半导体照明芯片、器件以及应用领域的自主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突出产品研制,打造包括LED外延片、芯片、封装、应用产品、检测技术及生产设备和配套材料在内的完整产业链。

(2)污染物治理技术与装备。支持开发固体废物处理、水污染治理、污泥处理、空气污染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控制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产业化应用,大力实施环保工程。围绕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发展生活垃圾和污泥的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以及固废收集、运输、流转的成套化装备装置,污水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设备,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机动车尾气净化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等气体净化装置,积极发展在线式、便携式、自动化的专用环境监测监控仪器。

(3)节能环保材料。大力推进纳米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重点支持环境污染处理药剂、绿色建筑材料、隔热及隔音材料、玻璃保温容器、特种及耐火陶瓷制品等节能环保材料制造。不断延伸产业空间,积极拓展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等前沿领域。

(4)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交通运输设备、钻采设备和军用装备等再制造产品,积极推行工业余热、雨水集蓄和中水回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及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支持共生、伴生和低品位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提高开采和综合回收率。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5)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在电力、交通、建筑、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领域,加快研发一批适用、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清洁煤利用技术等减碳技术,重点推进结构减排,持续推进工程减排,有效落实监管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以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为主的无碳技术。加强技术合作,积极引进和研制一批以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为代表的低碳技术。鼓励低碳设计,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和碳汇林业。

(6)节能环保技术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市场。大力推行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全流程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积极推动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行烟气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特许经营,建立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服务体系。

3.发展举措。

(1)拓展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展示范应用。按照国家《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围绕国家“十城万盏”试点城市的实施,以应用促进产业发展,推进LED智能照明系统在市政、通用照明领域以及在农业生产、医疗、生物固碳技术等领域应用示范。实行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居民购买LED等节能产品、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开展对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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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政策环境体系。研究制订促进报废汽车、电子垃圾、废旧轮胎、建筑废弃物、包装废弃物资源化的规定和办法,为产业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发布的产品标识体系,鼓励和支持能效标识制度建设,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强制或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进行国际国内标准体系认证。研究制定节能降耗等技术和产品的认证标准及支持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杭产节能环保产品。

(3)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围绕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制度。以饮用水源、生态公益林等为重点,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研究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全节能激励机制,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基金。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碳交易的融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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