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2013-04-10 16:44:03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密结合大力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切实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为出发点,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素质就业、公平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拉动内需的坚实基础,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2.优先开发人力资源。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促进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和稳定就业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工作。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通过自筹资金、自选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创业,使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成为经济和就业新的增长点。
4.统筹城乡和各类群体就业。坚持统筹就业理念,统筹谋划和推进城乡各类群体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实现体制创新、政策统一、服务均等、保障有力,逐步实现城乡就业工作一体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公平、体面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随出现随帮扶。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妇女及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5.全面构建就业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完善就业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构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统筹处理好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与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的关系,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实现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的统一。
(三)发展目标
1.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60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2.有效控制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将失业人员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使平均失业周期进一步缩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做到随出现随解决,实现就业援助的长效化。
3.逐步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所有劳动者都得到有效培训机会,技能劳动者总量大幅增长,高技能人才比重逐步提高。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
4.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逐步统一,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所有街道(乡镇)和城市社区均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基本形成,部分地区率先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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