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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2013-04-10 16:44:03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一)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扩大文化产业就业容量。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时,兼顾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第二产业就业份额保持稳中有升;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发挥投资和建设重大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共投资促进就业的考核评估机制。

(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收费行为,改善创业环境。进一步健全创业指导培训体系,鼓励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制订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服务标准,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跟踪扶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深入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氛围。

(三)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从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企业开办、融资、品牌建设等方面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从业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广泛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家庭服务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规范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统筹城乡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一)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将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政绩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深入实施“岗位拓展计划”,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基层就业项目计划”,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进一步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二)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区域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稳妥地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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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实施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充分就业奠定基础。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四)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纳入本地区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体规划,坚持企业退出与保障职工权益统筹考虑,多渠道安置职工。完善扶持和资金投入政策,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扶持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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