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04-11 11:39:1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
1、制定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与验收规范,推进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化管理。
2、拟订相关质量工程标准,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
3、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管理,培育各类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品牌。
4、做好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工作。
(八)世界遗产地管理
1、做好我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工作。
2、加强我省世界遗产地和预备项目的管理和监测,配合国家文物局做好世界遗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3、积极推进各预备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4、组织各预备项目地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九)名城名镇名村管理
1、协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我省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名村的推荐遴选工作。
2、协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我省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名村保护规划审核工作;
(十)大运河文物抢救保护工程
京杭大运河江苏段长达600多公里,约占总长的五分之二,流经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8市,沿途有大量历史文化遗存,在大运河“申遗”工程中地位显著。
1、积极推行大运河申遗工作,增强全局性、逻辑性、科学性。
2、完成大运河保护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3、2010-2014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补助10个大运河申遗点重点抢救保护工程项目。
4、做好与大运河相关的古建筑及古遗址的展示工作;建设综合性的运河文化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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