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2013-04-24 16:58:52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四、天然气项目
“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辐射全省11个设区市及所辖部分县(市、区)的省级天然气管道。以设区市市区为中心,建设可覆盖周边县(市、区)的压缩天然气(CNG)母站,以及在远离省级天然气管道的县(市、区)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以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多种供气方式辐射全省所有县(市、区)。力争到2015年,天然气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利用天然气的城市人口比例超过50%。
(一)天然气管道。
规划建设省级天然气管道44段,线路全长约1450公里,管道天然气确保辐射67个县(市、区),力争辐射79个县(市、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共辐射33个县(市、区)。
(二)压缩天然气(CNG)站。
结合国家和省级天然气管网分输站布局,在距主管网较近的设区市周边规划建设压缩天然气(CNG)母站,保障管道暂未覆盖的城镇用气,稳妥有序推进压缩天然气的车船利用。全省CNG母站规划建设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全省压缩天然气(CNG)母站规划建设分布表
序号 名 称 总规模(万立方米/天) 总数量(座)
1 南昌市CNG加气母站 35 2
2 景德镇市CNG加气母站 10 1
3 萍乡市CNG加气母站 10 1
4 九江市CNG加气母站 30 1
5 新余市CNG加气母站 10 1
6 鹰潭市CNG加气母站 10 1
7 赣州市CNG加气母站 45 3
8 吉安市CNG加气母站 30 1
9 宜春市CNG加气母站 25 2
10 抚州市CNG加气母站 30 1
11 上饶市CNG加气母站 30 1
合 计 265 15
(三)液化天然气(LNG)站。
依托邻省(市)调入的液化天然气(LNG)及省内液化的天然气,在长输管道先期不易到达(或CNG已无法满足其用气需求)的县(市)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供应城镇居民、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和省重点生态园区的用气。合理有序、稳步推广液化天然气的车船利用,提升液化天燃气(LNG)产业的发展。主要布置在赣中、赣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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