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04-25 16:52:09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十二五”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切实提高全市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认识,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制,加强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实施、政策研究制定、公共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加大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引导区县形成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推进领导机制。
在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框架下,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创意城市推进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会和其他“创意城市网络”成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创意城市推进工作,并建立创意城市专家委员会评估决策机制,运作好上海创意设计联席会议机制。
充分发挥好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社会团体在整合行业资源、协调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创新力度
增加财政资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投入。在全市调结构,促转型的统一安排下,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改造、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文化创意成果对接和转化、集聚区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高端人才引进、重大奖项和活动等方面支持一批具有重要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的项目。
加强国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投资资金加大向文化创意产业核心领域、新兴文化创意业态的投资力度。支持本市各区县设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
根据文化创意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征,制定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研究细化文化创意企业营业税差额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资金、用地、外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施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市促进设计创新的实施意见,落实具体政策。
(三)加强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
认真落实中央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和《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探索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方式、渠道、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文化创意产品、服务消费信贷产品,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机制。
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多渠道直接融资,进一步开发文化创意产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强和完善对国家和本市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企业、项目和产品出口的保险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创意企业需求的综合金融产品和特色金融服务,发展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积极开展文化创意产业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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