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2013-07-29 16:06:06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进一步发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决策科学、运行有效、职责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理顺市、县(区)信息化工作管理体制,加强管理和技术力量,做到责任、措施、投入、队伍建设“四到位”。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
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其他投资为补充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体制。推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预算支持,稳步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对投资开发公共信息产品的支持力度。通过开放政府资源,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投资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各类信息工程建设,引导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支持通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商的转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各领域信息化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制定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建立适应我省信息化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快制定《安徽省信息化条例》,保障我省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制定我省推进两化融合的具体办法,促进工业优化升级。围绕全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对象,坚持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的原则,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地方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带头,切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建立标准体系,促进互联互通。
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层次分明、分类明确、相互衔接、满足需求的全省信息化标准体系。在充分应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围绕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制定基础数据库、网上审批、电子商务、社区信息化等急需的地方标准,逐步完善支撑我省信息化建设需要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同时,在咨询设计、工程监理、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技术集成等信息化建设重要环节,建立标准化应用审查和标准服务资质制度,强化标准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五)健全激励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创造条件,开展我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标测评和绩效评估。建立信息化建设奖励和通报制度,把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对省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信息化工作研究交流机制,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信息化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经验共享等活动,充实完善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省内外专家的智力,促进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推动信息化的科学发展进程。
(六)加大资源整合,完善项目管理。
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垄断和信息封锁,加快实现网络和信息等资源的互联和共享。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建设和使用效率。对新上信息化建设项目从立项、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信息化项目实行统一审批。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全社会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加强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鼓励各部门和单位、各专业技能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知识的普及与技能培训,全面推动我省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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