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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林业“十二五”规划

 2012-01-05 09:45:26 责任编辑:QZ035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按照“生态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确立平顶山以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平顶山市林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回顾

(一)林业建设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是平顶山市林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推进平顶山林业跨越式发展,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市务林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励精图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线,积极实施“生态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力度,实现了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平顶山市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近年来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淮河流域防护林、通道绿化、环城防护林、外资造林等一批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292.3万亩,与上期(1998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214.7万亩相比,增长69.7%,活立木蓄积达到697.8万立方米,比上期的417万立方米增长36.2%,森林覆盖率24.98%,比上期的18.6%增加6.38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三增长”。

——区域生态明显改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市农田防护林面积达到136.3万亩,占全市适宜林网面积241万亩的56.4%。路、河、沟、渠绿化率达到78.5%;村庄绿化率36.6%,围村林、环镇林城乡绿化一体化效果日趋显现。10个县(市、区)中舞钢市、鲁山县、郏县、石龙区、叶县、卫东区已实现省级林业生态县。

——通道沿线森林景观初步形成。近年来,重点实施了许平南、郑尧、洛平漯等高速,以及207、 311等国道与主要河流两侧景观建设工程,环城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等,构筑了平鲁路、长安大道、叶舞路、许南路、平郏路、汝宝路等,和以市区南北环为主的城市生态绿色走廊,初步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主要河流、城市外围为重点的绿色通道景观框架。

——重点工程成效显著。据统计,2006—2010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约109万亩,年均造林近20万亩,特别是省政府确定建设生态省的目标后,2008年新造林23.7万亩,2009年新造林29.3万亩,是造林速度增长最快的两年,也是造林成活率最高的两年。山区、丘陵、平原自然植被初步得到恢复,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造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林业产业初见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到65万亩,年产干鲜果品6200万公斤,建成一批以核桃、柿子、板栗、油桐、辛夷、花椒、小杂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2.1万亩;建成以杨树为主的商品林基地49万亩;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省级森林公园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市级森林公园10处,森林公园总面积55.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6.8%。全市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开展生态旅游的景区发展到20余家。形成了以尧山、佛泉寺为主线,包涵六羊山、城望顶、画眉谷、叶县县衙、三苏坟、二郎山、风穴寺等众多景区的生态旅游大格局。2009年生态旅游收入达到1亿元,全市林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3亿大关。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和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全市部分区域实行禁伐,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得到严厉打击;森林资源得到明显恢复和保护;连续15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一直控制在0.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85%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与合理利用成效显著,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国家林木种苗工程项目3个,建设面积1695亩;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5座,拥有各类防火设施20座;新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站(点)22个。

(二)林业建设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林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制约着平顶山市林业发展的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平顶山是能源型城市,森林资源虽有一定数量,但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压力大,林业底子薄,林业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差,严重制约着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步伐。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社会护林意识不浓,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还有一定威胁。

三是科技投入不足,正在实施的林业几大重点工程根本没有相应的科技投入项目,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制约着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是林业产业发展滞后,缺乏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归纳起来,集中反映了平顶山市森林资源数量、质量、效益及林业发展的科技含量、经营水平、人才培养等在内的林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以上这些问题是平顶山市未来林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课题和努力方向,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认真加以解决。

二、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河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中原城市群生态体系建设规划》。

《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平发〔2003〕18号)。

平顶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三、发展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各级确立的新形势下林业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建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确立以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林权改革,进一步加大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现代林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发展。

2、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城乡绿化、生态工程建设、林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等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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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分类经营,严格管理和建设国家、省级、市级生态公益林。按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实施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工作;搞活商品林,通过创新改革思路,盘活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4、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放活经营,切实让农民在林地经营中得到实惠;加强扶持,切实给农民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搞好服务,切实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技术、信息、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服务。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发展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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