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2012-01-10 11:39:50 责任编辑:QZ035 来源:前瞻网
2、市场推广
(1)重点营销市场:温州市和瑞安市。
(2)完善网站更新系统和预定系统;在瑞安市旅游网(http://www.ruiantravel.net)的框架下新增“乡村旅游”板块,实时发布乡村旅游最新动态,四季线路更新,当季主打乡村旅游点等,并通过网上预定系统接受预定。与温州市旅游网、温州市政府官方网、浙江旅游网、上海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其他客源地网站建立链接,开通旅游论坛。
(3)与瑞安市旅行社、温州市旅行社和户外运动组织举办“动感水乡、探险天堂”产品推介会。
(4)组织“瑞安漂流巡回赛”特色赛事,引爆瑞安乡村旅游。
(5)重新制作精美的宣传资料,于瑞安市星级酒店、商务酒店、游客集散中心等地投放。
3、基础建设
(1)加快推进乡村联网工程,完善至各重点乡村旅游点的交通设施。
(2)着手设计乡村自驾游标识系统,完善交通服务设施。
第三十四条 发展保障体系规划
1、组织保障
成立瑞安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由瑞安市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市旅游局、农工办、农林局、规划局、水利局、文化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
2、政策保障
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瑞安市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原则。对发展乡村旅游所涉及的规费,各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减免政策;明确对乡村旅游用地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乡村旅游区的项目投入,金融部门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针对品牌乡村旅游点、重点乡村旅游点、一般乡村旅游点制定梯队扶持政策,对品牌乡村旅游点在土地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3、资金保障
每年安排100万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和以奖代补。
4、制度保障
国土、规划部门应对兴办乡村旅游项目优先审批,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交通、公交部门对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要优先开辟旅游专线班车,方便市民游览。财政部门应优先建立相应配套扶持资金。旅游、工商、公安、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制定完善乡村旅游相关服务标准和管理措施,在餐饮、住宿接待、卫生、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文明经营。文化、宣传等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旅游的良好氛围。所有乡村旅游点在开发前应经过可行性研究,经过论证后方能开发。
5、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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