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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2-01-21 08:53:50 责任编辑:QZ035 来源:前瞻网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010年目标:围绕建设“生态雨花”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雨花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监管体系;强化保护历史人文景观,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保证景观资源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空间、时间上构筑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

2020年目标: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控制力,建立完善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现市域生态功能的动态平衡,促进雨花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二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五十七条 生态旅游休闲区的土地利用模式

结合建设“绿色雨花”和“生态雨花”的目标,依托雨花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整合雨花台、菊花台、秦淮新河、将军山、牛首山等生态资源,积极开发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都市农业旅游和革命教育旅游,初步形成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齐全的旅游产业格局。实施秦淮新河风光带规划,将保护生态环境与沿江开发有机结合,形成新兴的生态旅游区。

第五十八条 生态型沿江开发土地利用模式

强调体现“绿色、生态”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平衡协调发展。围绕“高新”的产业结构导向及展示优美自然环境的主题,把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把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标,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构筑系统安全的绿色生态,走出生态环境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三节 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

第五十九条 长江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

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包括长江水域和岸边湿地,保护中心城区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其中重要湿地面积约为6.56平方公里,包括三桥湿地公园、石闸湖公园、秦淮新河景观林和板桥景观河建设,构成了距中心城区最近最大的生态湿地板块。对湿地生态功能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等开发活动,但应严格限制区内的人类活动强度,实施积极的建设性保护方针。强化绿化建设,优化绿化结构,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

第六十条 廊、带、生态休闲保护区

“一廊”(雨花台、菊花台、韩府山、牛首山花境生态廊道)、“二带”(秦淮新河和板桥新河景观林带)构成雨花台区的生态休闲保护区,打造秦淮河景观绿地等一批生态景观,建成全国闻名的生态区。休闲景观区以保护和发展风景林为主,开展绿色旅游,加强生态化建设;遏止破坏性的开发,旅游开发项目须制定控制性规划,合理利用风景旅游资源,科学测算旅游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造型、色彩等必须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六十一条 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7.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11.00公顷,规划远期补充耕地26.00公顷。

第六十二条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根据各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划定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其中土地复垦主要集中于梅山钢铁集团废弃工矿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板桥街道、西善街道。

第六十三条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规划期间对废弃道路、水利工程挖损地等优先复垦为耕地,加大对农村居民点、高速公路沿线取土区的复垦,不能复垦为耕地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利用。

规划期间通过废弃工矿地和农村居民点新增耕地37公顷,新增林地308.00公顷。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六十四条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全区划分为7各土地用途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第六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结合全区发展目标,按照基本农田调入调出要求,在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48.7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79公顷,分布于宁马高速公路两侧和板桥街道的南部。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取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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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第六十六条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针对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总面积1692.49公顷,其中耕地751.60公顷。该区在铁心桥街道、西善街道、板桥街道都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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