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3-09 10:26:56 责任编辑:QZ067 来源:前瞻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建设。
成立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建立新能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产业发展和布局的宏观指导,引导区域间分工合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国内外专家担任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顾问,成立若干个不同领域的专家小组,对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建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经济核算统计制度,完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统计监测,建立科学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二)加大政府扶持,提升发展速度。
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建立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提供有力的支持。开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绿色通道”,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和关键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绿色通道”,采取专人负责、代理服务,加快项目推进。
(三)引进培养人才,构筑创新高地。
鼓励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种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相关技术培训。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各类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支持企业加大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项目引进、共建研发机构等方式吸引海内外高技术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四)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保障服务。
建立天津市新能源研究院、风电研发中心、绿色电池等产业联盟,开展核心技术研究,加强技术跟踪,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创新能力。依托现有高校重点实验室、有关研究院所等研究机构,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组织及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组织的作用,加快行业内部信息交流,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五)实施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光伏太阳能、风力发电、智能电网、LED照明等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示范应用。以大神堂风电场为示范,加速设备部件及控制软件的研发配套,促进风电产业发展。以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LED半导体绿色照明示范工程为名片,积极推进LED产业的推广应用。通过示范应用,促进产业自主创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六)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加强京津冀区域科技经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充分利用北京等地雄厚的科技研发资源,加快京津冀企业、高校及研究机构间科技合作,增强我市技术研发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新能源新材料成果转化基地,积极引入已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科技成果,来津实现成果转化。加快建设跨区域公共技术平台、产业信息交流平台、政府间合作平台等公共平台,促进地区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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