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3-09 10:18:58 责任编辑:QZ067 来源:前瞻网
七、保障措施
(一)吸引重大项目。
深入推进我市与美、瑞、意等国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载体,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携带项目来津发展。以部市会商为契机,争取更多国家级重大项目落户,打响天津生物医药的知名度,带动更多优势资源聚集。继续发挥我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撑作用,实施100个重点项目,强化成果转化与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大扶持力度。
积极与国家药监部门沟通,参与质量标准审定修改等具体工作,对部分优秀产品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创新药物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市场。完善我市生物医药名优产品、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建立我市地方名优生物医药产品目录。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鼓励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药品。对我市企业研制的首台(套)医疗器械给予补贴奖励。加强政府采购对医疗器械行业的导向作用。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督,确保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得到及时发布和贯彻落实。
(三)拓展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重点支持一批重大创新药物产业化、传统技术改造、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国家政策性贷款、财政配套资金和骨干企业资金共同入股的形式,建立并扩大生物产业融资担保平台等。鼓励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发放贷款,对放贷银行提供风险补贴;积极推进生物医药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推进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结合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优化产业投资机制。
(四)构筑人才队伍。
大力聚集高素质领军人才,重点引进具有综合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海外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对其开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打包贷款。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人才储备。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在大型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生物医药领域的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五)大力发展商业、服务等多种业态。
鼓励医药产品的商贸、流通,以及专业化金融、中介咨询、会展等服务行业发展,逐步形成包括研发制造、流通销售与配套服务在内的健全的多元化产业结构。吸引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总部入驻,消化吸收现代商业运作模式,积极培育我市医药商业龙头企业,加快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构建跨地区信息资源网络体系。积极吸引和大力培育各种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机构,加强与跨国制药公司的联系,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与药品代工CMO服务,逐步融入国际生物医药研发链和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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