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2012-03-13 15:37:42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五、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对文体广电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和重大基础产业项目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纳入政府非税收管理范围,按有关政策实行全额先征后返。
(二)金融政策。公益性文体广电事业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各金融机构对文体广电事业发展所需贷款给予大力支持。
(三)税收政策。对独立核算的从事文体广电事业的经营单位,可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有关政策;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文体广电产业的经营单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土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规划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基地;简化文体广电事业发展用地审批程序,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用地;重大文体广电项目和基础设施等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总体规划。
(五)准入政策。对投资发展文体广电产业的经营单位,在确保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经营性项目允许吸收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放宽工商注册条件。
(六)人才政策。对引进的文体广电事业和产业优秀人才实行优惠政策,解决他们在户籍、住房、工资编制、职称、家属安置等方面问题;对有突出贡献的文体广电事业和产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奖。
(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文体广电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新余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八)加强法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法规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文体广电事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为规划实施和文体广电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