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2012-03-19 14:08:10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四、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省建设10所国内一流的省级医疗中心;13个省辖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其中1/3以上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儿童重症病例医疗救治能力显著增强;100%的街道由政府办好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一)调整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完善包括省、市、县中医院和各级中医药研究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社会中医门诊部(诊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带动全省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加大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建设力度,力争全部纳入国家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全面提升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中医院达到规定建设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壮大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模,使我省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形成技术规范和治疗方案并进行推广。重点加强中医药治疗具有特色优势的疾病攻关研究,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开展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设立中医博物馆、名医馆,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和临床技术创新,争取在证候、病因病机、药性理论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并指导临床实践。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资源利用与保护、复方筛选、药效评价和质量标准等研究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高等院校、省级中医院的中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和临床研究基地的作用,健全中医药研究平台。创新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临床疗效及中药安全性评价方法,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专栏4 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程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在全省建设9所三级、20所二级高水平的示范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10-15所中医院建设为三级医院。
2.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全省新增1-2所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3.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建设,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90%以上的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设立中医科(中医诊室),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100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5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20个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建成28个全国重点中医临床专科、14个重点中医学科,新建10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中医临床中心、2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建设3个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研究室、7个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30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开展第二批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2.实施第二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省农村优秀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开设省西学中研究生课程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3.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力争每个行政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4.实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中医药文化建设
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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