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2012-03-28 10:02:53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扬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扬州地处江淮交汇,境内地势低洼,70%以上地面位于江淮历史洪水位之下,且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率较大。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及地形特点,决定了扬州既坐拥丰富的过境水源,又频发洪、涝、旱、渍、潮、风等灾害。“十二五”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市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在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基础上进入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水利作为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化发展相协调,并以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
本规划是《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水利专项规划,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从2011年到2015年。
一、“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等战略目标,积极践行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治水理念,以“五个水利”(平安水利、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文化水利和法治水利)为抓手,把握机遇,增加水利投入,加快工程建设,深化管理改革,在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水利投资39.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4倍,抗御水旱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先后成功抗御了2006年里下河地区、仪扬地区和扬州城区的涝灾,2007年的旱灾、里下河地区涝灾、淮河第二位流域性大洪水、特大龙卷风和台风“麦莎”、“韦帕”等灾害。
(一)水工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1、流域、区域、城乡洪涝治理统筹建设,防灾能力明显提升
江堤加固基本完成了红旗河口以东段堤防改造工程,实施了六圩弯道、仪征水道等重点坍塌段的抛护治理,长江干堤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入江水道的治理先后实施了2006年台风损毁工程和2007年灾后重建工程,继续巩固新民滩“以垦代清”成果,并结合水利血防加固64座病险涵闸,淮河下游防洪工程能力有所提高;城市防洪建设稳步推进,保障城市西部防洪安全的乌塔沟分洪道正在实施,城区排涝能力建设逐步得到加强,中心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其他县市区为10~20年一遇;月塘水库及丁洼、李岗等59座小型水库加固工程全面完成,水库及下游区的防洪条件有所改善。防汛信息化初见成效,工程联合运行和优化调度手段显著加强。初步形成了由江、河、湖主要堤防和控制建筑物为主体的能挡、能泄、能蓄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里下河地区,建成上抽延伸的子婴河、涧沟河、芦东河工程,实施了黄塍片治理以及中小河流北澄子河、宝射河整治,使里下河洼地整体排水能力达到5~10年一遇,骨干河道接近10年一遇标准;通南地区,完成野田河南接和白塔河、团结河、老通扬运河整治工程,高沙土区达5年一遇,沿江圩区达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丘陵山区,开展石桥河、尚桥河、双庆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恢复河道引排能力。沿江沿湖泵站结合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得到加固,使圩洼地区的排涝能力有所恢复。另外通江河道及归江河道水利血防工程的实施,在消除血吸虫病对人民身体健康威胁的同时,也使部分水工程的挡、引、排能力得到恢复。区域引排条件稳步提高,经济开发区、重点园区、工业集中区的防洪减灾能力有所增强。
2、调水、供水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水资源供给水平提高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在完成三阳河、潼河、宝应站扫尾后,实施了北运西河工程,境内的其他规划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为加快高水河整治、里下河水源调整、沿运涵闸堵漏等项目的建设,实现2013年送水的总体目标夯实基础;通南灰粪港的建成为江都城区增加引水路径;丘陵山区补水线和塘坝工程的实施,为增加本地水资源的滞蓄、提高过境水的利用创造条件。通过实施区域及乡镇供水骨干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区域供水除宝应、高邮部分地区外已基本覆盖,全市居民生活及主要工业供水保证率达90~95%,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94%。初步形成了江淮互济的水资源调度体系,一般干旱年份全市生产、生活用水基本得到满足,水资源供给水平稳步提高。
3、治污染、护水源,水环境维护工程起步
完成了南水北调江都截污导流工程,新通扬运河、北澄子河单元治污和仪征清真寺、四中截污工程,建设江都开发区等7座污水处理厂工程,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目前宝应、高邮已基本完成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集中整治任务,江都芒稻河水源地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仪征、邗江及市区水源地整治工作已近尾声。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08年为72.7%,2009年为73.9%,基本实现规划目标,其中长江、入江水道、京杭运河、湖泊、水库及新通扬运河主要为Ⅲ类以上水质,部分城市上、下游河段为Ⅳ类水,水质达标率优于往年,城乡水环境容量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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