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3-31 15:36:24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五)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住宅物业管理关系到民生、社会和谐,关系到广大居民居住质量和环境。“十一五”期间,面对物业管理存在的种种难题,积极转换观念,开拓思路,研究制定《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积极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
从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入手,创新制度、运作机制。建立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和建立了维修资金监管、物业行业“四查”和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评等制度,着力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指导,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结合《物权法》实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规则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增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强化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和日常运作的指导,形成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建业主委员会7155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3.62%。
3.转换管理模式,加大行业行政管理力度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将物业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要求紧密挂钩,提高物业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初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项目789个,建筑面积达7006万平方米。创建962121物业服务平台,通过服务热线,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居民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从标准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基层建设,提高基层物业行政管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属地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转化。
“十一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受住宅用地供应不足的影响,住房供应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地价和房价上涨过快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抑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供应结构尚需继续优化;另一方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还刚启动,住房保障政策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急需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发展规模还不协调,与着力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有待于今后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住房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逐步恢复,世界经济也开始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基础还不稳定、发展还不平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将更加紧迫。“十二五”时期,中央对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上海率先转变发展方式,走在科学发展的前列。这个时期,是本市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住房发展方式、重点和结构实现新突破的重要阶段。面对国内外复杂的金融、经济发展与通胀控制双重压力,本市必须积极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安居”的住房发展理念,把“十二五”住房发展放到全市发展的大局中进行科学谋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发展挑战,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围绕重点,聚焦突破,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面提升市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开创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为此,要针对住房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将保增长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相结合。一方面,积极采取双向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相继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将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改善民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住房是民生之要。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的部署,抓住主题,把握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重点,加快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保障责任。在继续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聚焦,不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多实用、实惠的保障性住房,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快地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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