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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2-04-11 11:04:50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宣传普及体系。开展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和网络媒体开辟门户网站,开展我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成就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典型成功案例以及运用现代金融工具支撑产业发展宣传活动,开展全省金融发展有奖征文活动和金融知识有奖竞赛,开展金融公益广告宣传等活动,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开展群众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人民团体和电视、广播、报刊、农村远教平台等信息渠道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群众性基本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升群众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

四、着力打造十大工程

(一)金融服务“三化”工程

支持工业化建设。一是支持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围绕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变化情况、重点支持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重点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资源深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酒、烟、茶、苗药、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倾斜。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制定符合贵州实际的信贷优惠措施,积极争取各银行总部信贷支持,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等领域聚集。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以产业发展基金、债券投资等方式在风险可控条件下投资省内基础产业、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扩大保险资金在省内的投资。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产业园区内设立网点,与入园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产业园区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制度,根据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特点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形成一批有规模、有效益的产业集群。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等产业转移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资源深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产业承接。 支持城镇化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开展融资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在城镇化重点地区设立城市建设基金、发行城投债,用于增资入股或直接投资项目,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采用多元投融资模式,广泛吸纳财政、银行、外资、证券市场等多渠道资金,引入民间资本投入到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建设以省级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投融资主体,化解城镇化建设资金瓶颈。

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管好用好差别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拓宽政策性金融支农领域,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和水面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发展面向“三农”的信托投资机构,开发适合农村产业发展的信托投资产品,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现代农业。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力推广农户、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卫生、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积极稳妥地扩大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试点品种和覆盖面,逐步增加设施农业、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项目等保险种类。

(二)金融服务民生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十大民生工程”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满足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信贷需求,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做好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增加助学贷款,大力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城镇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和房屋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不断扩大旅游、助学、文化的消费信贷规模。加大对就业和创业、劳动力培训、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贷款。进一步推广为农民工金融服务的“安顺模式”。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满足农村居民保障需求。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旅游安全责任险、校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提高保险对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

(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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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单列信贷计划、单独管理、单独考核,提高利率风险定价水平,强化人员培训,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措施,优先支持区域特色明显、产业政策支持的优势行业。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积极推动无形资产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创新,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法律确认、价值评估、贷款担保等中介服务,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加快建立财政出资、民间资本参与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多形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建立担保机构资本补充、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四)“引金入黔”工程

重点引进实力强的全国性、地方性银行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贵州。鼓励省外银行在我省设立独立核算的信贷专营机构。引进重点投向我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渠道和产品,让离岸人民币投资省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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