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2-04-11 11:04:50 责任编辑:QZ031 来源:前瞻网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金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银企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监管机构要各司其职,加强督查力度,把金融业的发展速度、水平和效益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推进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
积极协调各银行总部将支持服务我省发展上升到总部战略,给予我省信贷规模最大程度倾斜,赋予在黔机构更大的审批和业务创新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直接申请单列规模或其他更为灵活的融资模式。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系统内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我省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总部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三)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扶持金融业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根据金融机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支持和引导金融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及县以下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机构。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对引进和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高级人才和金融创新人才提供包括奖励资金、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提供包括家属落户、子女入学等便利,人才被授予“贵州省特聘专家”称号的,由特助经费给予资助。每年对金融机构支持贵州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获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向其总部机关推荐嘉奖。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违法行为发生。
(五)优化投资环境
积极推进各地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等领域。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激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支持中小企业、三农、民生等领域的发展。推动民间资本设立VC(风险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为基础,创业投资为核心,各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创业投融资体系和机制。
(六)强化金融生态建设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与工商、税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金融秩序和侵害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成立贵州省金融业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为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金融生态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为政策实施提供良好的执行环境。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