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勘查规划(2011-2015年)
2012-05-08 07:57:5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第六章 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
一、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重点开展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沿江丘陵地区38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调查面积59104.43km2;重点地质灾害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调查,调查面积2500km2。
——地面沉降调查评价 以阜阳市为重点,开展阜阳、亳州、淮北、宿州等市地面沉降调查,调查面积25000 km2;建立地面沉降监测预报系统,提出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在全省县市地质灾害区划的基础上,完善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监测预报信息系统。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二、地质环境调查
——环境地质调查 重点开展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调查面积56000 km2。
——地表形变地质调查 利用遥感手段,开展全省1:25万地表形变InSAR调查与监测,调查面积70000 km2;开展1:5万阜阳地区地表形变InSAR调查与监测1500 km2。
——矿山环境地质调查 积极推进全省矿山环境地质调查,重点开展长江沿岸矿山及两淮煤矿矿山环境地质调查评价。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 重点开展皖江城市带(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等)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调查面积11000 km2;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开展1:5万地下水污染调查。
三、水文地质调查评价
开展淮北地区(安徽部分)1:5万水文地质调查,调查面积3000 km2;开展江淮分水岭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潜力评价,调查面积18000 km2。开展淮北地区中心城市后备水源地勘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四、地质环境监测
——地质灾害监测 在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重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建立全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逐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地面沉降监测 以地面沉降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阜阳及淮北平原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掌握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检验和完善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监测 以淮北平原和重点城市为重点,开展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地下水开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
五、城市地质调查
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开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质基础资料。重点开展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安庆市1:5万城市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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