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
2012-05-15 07:37:59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实行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坚持“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准则,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立,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和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进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体制。
1、国土资源保护目标
到201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5.13万公顷(7127万亩),确保421.53万公顷(6323.0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编制实施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完成10个地质遗迹区域调查与评价、4个地质遗迹专题调查研究;一些具有重要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建成8个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4个地质遗迹保护点、4个地质博物馆;基本建成地质遗迹管理体系。
2、国土资源供给目标
规划期内,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控制在10万公顷(150万亩)以下,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万公顷(120万亩)以内。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缺口较大,为缓解供需矛盾,除了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外,还要立足于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各项建设优先使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规划期内,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挖掘低效建设用地潜力不低于3.33万公顷(50万亩)。
城镇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10年的34.52%调整到2015年的42%。
重要矿产的“攻深找盲”取得重大突破,危机矿山的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力争新发现矿产地30—40处。
3、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7.31万元/公顷提高到2015年的61.11万元/公顷。
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苏南、苏中、苏北的每亩土地工业项目投入分别不低于350万元、280万元、230万元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52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
矿山结构和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全省矿山数量减少17%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5%。
4、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面积8万公顷(12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3.2万公顷(48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可增加耕地1.2万公顷(18万亩),未利用地开发可增加耕地3.6万公顷(54万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得到加强,生态矿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苏北地区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的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治理关闭露采矿山宕口600个,矿区恢复治理面积达2200公顷,采煤塌陷地治理率提高到40%,已关闭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提高到90%以上。实行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绿色矿山和生态示范矿山。
表1 江苏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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