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2012-05-22 07:40:33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三)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有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
政策法规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目前主要依靠政府管理部门,在落实各项节能工作制度过程中,因缺乏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与支撑,使得建筑节能推动进程受阻。其中包括新建建筑高节能标准贯彻缺乏保障、对既有建筑改建扩建活动缺失节能监控,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 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本地适应性有待提升。现行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多数都是以国家标准为主,有关条文标准并不完全适应上海地区特有的气候特征,有关建筑节能规范体系的本地适应性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建筑节能是系统工程,系列节能标准规范的配套体系化需求也日益凸显。 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建筑节能工作涉及到各类民用建筑,主要有居住建筑、办公楼宇、宾馆酒店、商场、高校、医院等,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它们分别归属不同的政府部门行政管辖,其建筑功能类型与能耗特点存有很大差异,目前的管理机制存有监管力度不均、缺乏统筹等现象问题。 建筑节能激励制度仍需完善。当前建筑节能工作在很多方面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一直是由政府推进的,对建筑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一直缺失,难以对市场各主体产生持续长效的节能动力,约束机制的缺位,使激励机制政策功效无法完全显现,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规范引导有限。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能源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肩负着日益重大的国际责任。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已采取多种政策措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于2009年明确提出碳减排目标: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面对发展形势,节能减排依然是国家及地方的重点工作,我国也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单位万元GDP能耗降低16%的总体目标。要实现这一减排目标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尤其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高耗能领域为重点减排对象。
上海作为一个能源短缺的城市,近年来建筑能耗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本市建筑用能供需矛盾将更加强烈。首先,随着本市城市功能转换及提升、城市多个副中心的建立、市郊区城镇化发展快速、城市基本设施重大工程的推进完善,以及后世博效应都将促进本市现代服务业和楼宇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各类型的公共建筑需求激增,公共建筑能耗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其次,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将促使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改善需求,用能设备增多,居民生活用能需求的刚性增长趋势明显。再次,随着区域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的核心区,到了2015年城镇化比例将高于70%,民用建筑面积总量将超过9亿平方米。若按照目前建筑能耗增长态势预测,2015年本市民用建筑总用能需求将达到3165万吨标准煤左右(包含建筑运行能耗和建筑施工能耗),相比2010年净增长1018万吨标准煤。此外,自然灾害、极端气候频现,也进一步加剧了建筑能耗的攀升速度。每年夏冬季用电负荷峰值屡创新高,在给城市安全供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的同时,也给建筑节能工作带来重大压力。
“十二五”是上海面临重大变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世博后效应发挥的主要时期,也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为了实现本市“十二五”期间单位万元GDP能耗下降18%的总体目标,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艰巨。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城市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为核心,以贯彻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为抓手,立足本市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根据“四个中心”建设和“四个率先”的要求,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战略方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标准规范,注重市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实现全社会增强建筑节能共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目标,全方位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确保全市节能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原则
“十二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的工作原则是:节能目标的制定遵循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以及与全市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相接轨等原则;节能工作的实施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可量化性和可核查性等原则。
(三)发展目标
总体节能指标:2015年本市民用建筑总能耗相比2010年的净增量在700万吨标准煤以下,即建筑总能耗增幅小于33%的节能目标。
主要分项节能指标: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开展低碳城区试点建设。具体指标如下:
──对新建建筑继续100%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执行设计建造外,积极稳步推进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
──实现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单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
──实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单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力争建筑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 。
──每年定期开展能耗统计;每年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至“十二五”末期实现重点用能建筑覆盖率90%以上;每年完成100栋建筑分项计量监测系统的安装;每年完成80栋左右建筑的能效公示。
──实现建筑中安装太阳能光热面积6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5兆瓦,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
──完成创建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至少8项低碳城区建设工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