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2012-05-25 07:49:46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为主线,紧紧抓住国家海西战略和海洋战略两大历史机遇,以科技兴海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育产业为抓手,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海陆联动,全面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率先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壮大海洋经济规模,提升海洋经济增长质量,推进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实现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充分利用国家海西战略和海洋战略的良好机遇,着力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使我市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有所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明显,海洋科技贡献率大幅提高,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海洋管理得到实质加强,海洋意识得到提升,将厦门港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我国滨海休闲旅游度假中心、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海峡西岸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核心区、闽台海洋产业对接集中区、国家级海洋生态示范区,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三中心、三区)。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引领。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和战略区位优势,在海陆一体化发展、两岸海洋合作、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岛科学有序开发、海洋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敢为人先,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健全创新体制、集聚创新要素,走出一条有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管理的新路子。
2、坚持以港兴市、以海强市。把港口的发展作为厦门的重要引擎,做大做强厦门港,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特色城市发展,将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厦门新的战略支撑点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点,作为提升厦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提升城市集聚力和控制力的重要战略。
3、坚持陆海联动、区域联动。坚持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并举,海陆共推进,全局统筹考虑,以陆域经济支撑海洋经济发展,以海洋经济拓展提升陆域经济,推动陆海产业发展互动、基础设施发展互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互动,推进岛内外一体化。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区域联动,处理好厦门、漳州、泉州海域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推进厦门与金门海域发展的一体化进程。
4、坚持科技兴海、产业兴海。建立海洋研究技术公共平台,提升海洋科技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海洋信息系统;加强基础科学的研究,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建设创新型海洋城市。坚持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运作,以科技创新引领海洋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
5、坚持生态立市、生态立海。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建设,将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到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保持传统海洋产业快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推动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严格依法治海,强化海洋管理,处理好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控制和治理各类污染源,确保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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