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联网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06-06 07:39:10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着力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采取引进、合作、培育等方式,快速集聚一批物联网领域高层次科研力量和研发机构,建立健全适应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撑体系。
1、构建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加快集聚国内外物联网创新资源,建设多形式、高水平的物联网研发机构,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加强技术集成,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加强政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与运营商联合开展物联网与下一代网络融合的技术研发、行业应用与商业运营,促进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2、构建技术和中介服务体系。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测试、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配置资源的优势,积极引进中介服务组织,提供投融资担保、成果转化、信息政策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人才流动等服务。有效发挥各级各类物联网(传感网)产业联盟的作用,搭建合作平台,促进物联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
3、构建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加快推进接口、架构、协议、安全、标识等物联网领域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制定。建立适应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检测认证体系,开展信息安全、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监督检验和检测认证工作。
(六)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种渠道,加快构筑人才高地,强化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1、加强物联网学科体系建设。在省内高校加快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扩大物联网及相关领域学位点布局和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大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
2、建设国家级物联网大学科技园。集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快优质学科资源的整合与汇聚,推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引进”等省内各级各类招才引智计划的实施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快集聚国内外物联网高端人才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部省合作,建立我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国家相关部委的合作机制,争取国家重大专项的支持。建立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和跟踪监测,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态势。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政策扶持
进一步落实财政、土地、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对物联网重大项目建设、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标准制定及人才培养和引进给予重点支持。将物联网产品与服务列入各地政府采购目录,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优先购买。
(三)开展应用示范
加强顶层设计和方案优化,面向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应用示范,加强跟踪指导,加大工作推进。鼓励和支持自主技术和产品在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注重资源整合和产学研用结合,形成自主可控的标准规范,争取列入国家示范。设立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四)推进重大项目
组织实施一批物联网重大产业项目,建立健全项目联系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分级协调制度。加强项目的跟踪服务,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做好重点项目的策划、招商、储备。
(五)拓宽融资渠道
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我省重点发展的物联网产业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物联网企业。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对我省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股权投资。
(六)提高服务水平
大力宣传政策规划,定期发布产业发展动态。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搭建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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