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2-06-20 07:46:02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全省固体矿产开采矿石总量达到1亿吨。调整矿业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扭转矿山“多、小、散”的状况,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提高到3.7%以上。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采选回收率在基期的基础上提高2-3%,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5%。矿业总产值保持在200亿元以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步建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管理体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划分区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重点区域和大型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初步建立重要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矿区土地复垦率达1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
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健全矿产资源管理规划体系,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规范矿业权市场,实现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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