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6-28 07:36:52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7.金融可持续发展环境得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一是历史遗留金融风险基本得到化解,停业整顿的175家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全部进入退出市场程序,除汕头商业银行外,地方商业银行全部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不良资产比率降至1.9%,农村信用社成功兑付230亿元央行专项票据,消化历史包袱1145亿元。二是金融发展政策环境明显向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5号)、《广东建设金融强省“十一五”规划》(粤府办〔2007〕78号)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各地级以上市均制订了相关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批金融重点项目纳入全省规划,支付结算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金融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金融债权司法保护能力明显增强。三是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十一五”时期全省没有发生较大的金融风险事件,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地下保单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8.金融开放与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以粤港澳金融合作为核心的广东金融对外开放与合作步伐明显加快,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与合作格局。一是金融合作步伐明显加快。在CEPA框架下,粤港澳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异地同城”支行和港股ETF等实现新突破,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金融合作总体战略定位,成立了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二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参与试点的企业已达5000多家,累计结算金额达2192亿元。三是金融市场开放取得新突破。截至2010年末,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69家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了191家机构,比“十五”期末增加1倍,其中港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有101家,全省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449.82亿人民币,是“十五”期末的3倍。有4家外资保险法人和2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粤设立分支机构,市场份额达7.35%。全省共有121家企业赴香港上市。
“十一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全省金融业整体实力仍然不强,金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成效还不明显,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金融产业核心竞争力仍然欠缺。金融产业发展主要依靠规模快速扩张和金融资源的投入,信用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比仍有较大差距,地方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够强。二是金融资源配置能力不足、运用效率不高。区域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健全,金融资源在区域和城乡分布不均衡,粤东西北地区存贷比例偏低,直接融资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民间金融有待规范引导,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等力度不足。三是金融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相对缓慢。金融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务过度依赖信贷中介、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投资银行、融资租赁、信息咨询等现代金融业务发展不足,对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增长的贡献有待提高,服务社会发展的金融综合功能有待加强。四是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杠杆撬动作用不足,金融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成效不明显。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现代金融产业体系、全面建设金融强省的关键时期。一是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和金融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国际货币体系和全球金融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全球金融资源重新配置,既为我省“十二五”时期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以开放促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我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国内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明显加快,为我省全面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但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大省和各大中心城市谋划发展金融战略明显加强,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我省建设金融强省带来挑战。三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既为全面建设金融强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又对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促进金融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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