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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07-24 08:24:29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的主动性、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流交通运输服务,思考与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实际问题,努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迈上新台阶。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思维模式,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发展由主要依靠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拉动向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服务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能源消耗向科技进步、行业创新转变,由主要依靠单一运输方式的发展向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无缝对接、协调发展转变。

(二)加强衔接,推进落实。做好与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铁路、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加强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各地政府尽快编制“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遵循“轻、重、缓、急”原则,谋划一批事关安徽长远发展的交通重大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研究,为项目审批和建设提供依据;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协调与沟通,联合开展省际通道的规划和建设,共同确定路线方案与实施序列。

(三)明确事权,多方推进。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特点,对内河水运、国家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安全应急等领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继续强化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对运输服务、科技信息化、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政策、资金引导,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行高速公路“省市共建模式”。国家和省规划的高速公路以省属企业投资为主,所在市可以土地或资金等资产参股。其他高速公路以所在市为主,省属企业投资主体可参股。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按照“政府主导、省市县共建”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思路,明确各市、县人民政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计划下达、政策制定、行业管理,并按标准进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市级层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市级建设资金筹措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县级层面负责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征迁等地方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是各地政府,事权在县。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出台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强督促与指导。县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效协调财政、土地等部门支持、加快农村公路发展。

(四)深化改革,理顺体制。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建立适应综合运输发展要求的协调机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研究出台深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出台各项鼓励政策及措施。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试行“三个层次二级管理”的新模式。探索试行大路政体制,实现省、市、县三级路政管理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责任主体地位,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加快海事安全、航道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水上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道路运输大部门体制,整合运输管理资源,努力实现城乡运输一体化。

(五)争取政策,落实资金。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公路、内河水运、综合枢纽站场、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督促和鼓励各级政府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省级财政将水运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适度递增。研究设立省级交通建设融资平台;通过创新“省市共建”和“省市县共建”模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试行“收费航道”,积极探索“岸线资源有偿使用”等措施,搭建内河水运建设投融资平台;合理发展一级收费公路,为市县筹集配套资金提供融资渠道;针对交通基础设施的不同属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拓展银行合作和信贷领域,积极争取并使用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建设,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融资方式。优化设计,降低造价,集约、节约使用土地,保障安全。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客运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运营车辆技改、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推荐标准车船型等相关资金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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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法规,完善制度。根据综合运输、现代物流、城乡和区域客运一体化等新要求,推进修订、出台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新形势要求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办法,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立足安徽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加快完善地方标准规范,重点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输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研究与制(修)订;促进先进实用的创新成果及时纳入地方标准规范,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标准,加快技术标准更新,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健全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制订出台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创新科技管理体系,适时调整完善交通运输科技管理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科技项目和计划评估机制,健全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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