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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即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指两者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结合。从两种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载体来看,产业资本一般是指工商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资本及实体资本;金融资本一般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及虚拟资本。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从而提升资本运营档次的一种趋势。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间的资本联系、信贷联系、资产证券化(股票、债券、抵押贷款或实物资产的证券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人力资本结合、信息共享等等的总和。
从世界范围来看,产融结合大体上可以分为“由产到融”及“由融到产”两种形式。由产到融,是产业资本旗下,把部分资本由产业转到金融机构,形成强大的金融核心;而由融到产,是金融资产有意识地控制实业资本,而不是纯粹地入股,去获得平均回报,由融到产都会投长线产业或是巨进巨出的产业。
在我们国家,由于政策规定银行业不能投资实业,银行资本就难以内与产业资本结合,所以目前我国大型集团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就不能沿着“由融而产”的路径发展,而主要是“由产而融”。因此,现阶段,我国的产融结合多为产业集团从事金融业务,即“产业投资金融”。
由于我国银行业改革滞后、产业资本最先成熟,决定了我国产融结合的发动者不是金融资本,而是产业资本,并且,我国政策规定银行业不能投资实业,所以目前我国大型集团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多为产业集团向金融业投资,即“产业投资金融”。从我国过去黄金十五年中转型较成功的央企来看,他们多数抓住了金融和地产爆发的时机,从而分享了两大爆发式增长产业的大蛋糕。
目前国内“由产到融”模式可粗线条地划分成四类。第一类是“银企合作”或“产融合作”,依托产业集团或企业的存贷款、结算、信托、债券发行、股票上市、并购重组、财产及员工保险等相关业务,实施产融合作,结成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第二类是产业集团内设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集团主业,面向成员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属于内部金融。第三类是产业集团对外部金融机构进行“获利投资”,不控股,也不主导。第四类是由产业集团新设或收购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甚至主导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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