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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新建氧气站,需要到当地政府或政府招商部门立项,立项批复后,再到规划土地局选址--设计院总图布置--规划审批--安监、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建设、档案会签(需要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卫生评价等),安监还需要设立审查。然后才开始建设,建成后还需要以上这些部门的验收审批,审批合格后(同时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
期间需要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人员培训取证、压力容器的检验、设备防雷防静电的监测、气体充装许可等。
液化气供应站设立流程
1、须找当地具备液化气供应许可的液化气公司挂靠或加盟,签订挂靠协议或加盟协议;
2、由该液化气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牵头,由当地消防、燃气管理部门分别对气体供应站涉及的房屋进行审核和验收后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 由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设施使用许可证》等专用证本、证书;
4、 从业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能从业,还要配备相关的危化品经营证。
除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安全注册。燃气供应单位和液化气供应站点使用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液化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不同地方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询问当地政府、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希望回答能够给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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